5、面试成绩计算:报考同一学职位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二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职位面试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职位各考场面试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再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面试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面试人员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6、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7、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平桥新闻网公布。
在考察中,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2016年、2017年、2018年)必须为合格以上(2016年见习期不定等次视为合格),由乡、镇中心校提供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试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教师,拟选调教师名单在平桥新闻网网站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当事人三年内不得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追究乡(镇)中心校具体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公示期满后7天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试用
选调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试用期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选调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由区教体局汇总上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区教体局同意并向区人社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选调纪律
本次选调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选调教师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为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3800293 (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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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外国语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xlsx
平桥区外国语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平桥区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原标题:平桥区外国语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