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智慧交通系统、不同管理部门、不同城市之间相互独立,缺乏统一标准和顶层设计,导致数据碎片化、融合程度差,数据的价值不能得到有效利用。”袁继新解释,比如交通运输部门的数据包括停车管理、诱导、智能公交监控等;公安部门的数据包括交通信息发布、交通管理中的监控等;城管部门数据包括停车资源基础数据等;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的数据都没有打通。
他建议:一方面要研究启动交通大数据资源权益立法;另一方面要推进交通数据的标准化工作。“对交通数据的管理使用做出明确界定,在风险可控原则下促进政府数据最大程度开放,明确政府部门交通数据实现部门共享、社会开放、统筹利用的范围、权限和责任。”
同时,袁继新认为要打造全省统一的交通数据开放平台。“整合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出租、公交等数据资源,实现交通设施信息、车辆运行信息、人货出行信息等各类交通信息的跨部门、多数据源的数据共享及交换,为交通业务监管服务、交通规划建设、综合指挥调度、公众出行服务等提供基础信息综合查询、资源整合分析等信息服务。”
袁继新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他和他的团队正在探索和实践城市治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