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分解过程可以看出,javascript在通过 new 来创建一个实例对象的时候,会先创建了一个普通对象obj,然后将obj的内部属性__proto__指向了init的原型对象,因此obj的原型链将被改变,而第3步使用call方法调用init(),所以init中的this指的就是这里的obj对象。
init()执行以后,会将匹配到的所有DOM对象以数组的方式存储到this对象中并返回,也就是返回了obj对象,而new运算符最终也会将这个 obj 对象返回以作为新的实例对象。所以new运算符返回的这个实例对象具备两个特点:一是包含了DOM查询结果集,二是其原型链继承了init的prototype,而 init 的 prototype 又指向了jQuery.fn对象,因此实例对象也具备了这些操作方法。
jQuery每执行一次查询就会创建一个jQuery对象,而在同一个应用程序中,所有jQuery对象都会共享同一个jQuery原型对象。因此,jQuery对象不仅包含了DOM查询结果集,还继承了jQuery原型对象上的操作方法。这样,你就可以在查询后直接调用方法来操作这些DOM元素了。这就是jQuery的核心架构设计,简单、方便、实用!
如果你还不理解上面的讲解,不要着急,我按照jQuery的设计思路写了一个完整的小项目jDate,你可以对比着理解!jDate项目已上传至GitHub,你可以点击这里查看完整代码:jDate ,如有不同见解,欢迎讨论!
3 jQuery 的缺陷
通过对jQuery的核心架构分析,我们会发现,每执行一次查询,jQuery就要在内存中构建一个复杂的jQuery对象,虽然说每个jQuery对象都共享同一个jQuery原型,但jQuery的查询过程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它既要考虑各种不同的匹配标识,同时又要考虑不同浏览器的兼容性。因此,如果你只是对DOM做一些简单的操作,建议使用原生方法 querySelector 替代 jQuery,不过在使用原生方法时,对于不同的应用场景你可能要做一些兼容性的工作,你要学会取舍,不要过度依赖jQue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