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行物理化和生物化过滤池治理生活污水。经济较好,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鼓励建设村域统一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经济欠发达的村庄,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治理生活污水。
(五)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管理,力争到2016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明显减少,农资田间废弃物80%以上回收,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幅提高。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落实生猪养殖“三区”计划,实行生猪养殖准入制度,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建设。
(六)提升乡村绿化水平。保护绿色资源,严格落实“三禁伐、二限伐”政策,加强森林保护和林业资源管理力度,保护森林资源。提升绿化质量,推行森林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农田林网,村庄道路,水体沿岸,房前屋后及庭院的美化绿化,扩大村庄绿化面积,力争到2015年全场森林覆盖率达75%以上。
(七)建设农村新社区。引导农民建房向中心村集聚,建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做到中心村有村务活动室、卫生室、文化室、村级小学(幼儿园),广播室,体育健身场所和商品配送点等,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和体育文化卫生信息资源向农村覆盖,逐步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在村。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深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要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作用。
(二)加强村庄规划制定和管理。要制定完善村庄布局总体规划,在此基础上编织好整治计划。在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行政村规划编制,力求规划具备全域性、超前性和地域性。村庄整治及今后村庄建设、农民建房等必须不折不扣地按照规划执行,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划乱批、乱建的行为。
(三)坚持示范带动。重点抓好和谐小康家园和新农村建设点示范村的整治建设,并以此为示范,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原则上,到2018年完成全部行政村整治建设。
(四)加强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村庄整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抓紧制定村庄整治建设的考核验收指标体系,加强督查考核,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扎实开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
石花尖垦殖场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中共石花尖垦殖场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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