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3)

18.强化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深入挖掘选树宣传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山东涌现出的英雄烈士和模范人物,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和知名人物,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建好用好齐鲁时代楷模、齐鲁最美人物发布厅,利用报告会、多媒体、报告文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齐鲁时代楷模、道德模范、齐鲁最美人物和山东好人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建立先模人物礼遇关爱制度,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19.推动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先锋等网上教育活动,办好“这就是山东”“齐心鲁力”等网络主题宣传,推动创作生产更多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广播微剧。用好社会创作力量,运用虚拟现实、3D等新技术,通过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开发和传播爱国主义内容。

20.加大主题出版和全民阅读工作力度。结合主题出版要求和受众不同特点,编辑出版《血染的丰碑——“四五”烈士传记》《百年大党百件大事》等爱国主义教育通俗读物。深入开展全民阅读主题读书活动,广泛开展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针对青少年不同成长阶段和兴趣点,开发和推介体现齐鲁文化精髓、富有爱国主义气息的网络文学、有声读物、动漫游戏等。

七、强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政策制度保障

21.加强法治和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将爱国主义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当中,指引、约束、规范社会和个人行为。严格司法执法,对损害国家荣誉、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破坏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解构经典亵渎英雄、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行进行综合治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查堵反制反动出版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22.加强激励引导和督查落实。各级财政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开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选树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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