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一县政府拖欠工程款被民企告上法庭,副县长:已在处理)
河北一县级政府拖欠工程款被告上法庭,一二审均已作出判决,要求支付给民企800余万元及一定数量的违约金,却依然迟迟不履行。
近日,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澎湃新闻 反映了上述情况。
太平洋公司称,2018年,他们遭河北省高邑县拖欠了近千万工程款后,将高邑县政府和高邑县住建局告上了法庭。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书显示,2013年,太平洋公司和高邑县政府就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随后,太平洋公司和高邑县住建局具体签订了五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当地的五个道路工程。目前,相关工程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
根据合同,五个工程总价近3600万元,但直到太平洋公司起诉之日,高邑县还有862万工程款没有支付。
对此,高邑县政府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太平洋公司的工程“有质量问题”,但法院没有予以认定。
2019年3月,石家庄中院判决,高邑县住建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太平洋公司支付剩余的800余万工程款,并按照相应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高邑县政府对上述给付剩余工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高邑县住建局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澎湃新闻从河北省高院的相关判决书看到,高邑县住建局依然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该从工程款中扣除掉维修费用。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判决书
河北省高院没有对此上诉理由予以支持,因高邑县住建局提供相关的证据,未能证明质量问题由太平洋公司不合格施工所致,也未能证明相关维修费用和太平洋的施工有关。
河北省高院于2019年8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直到今年5月初,太平洋公司方面向澎湃新闻反映称,终审判决已出大半年,至今依然没有收到工程款。
工商资料显示,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严昊和严昕,注册资本105亿元。该公司起步于江苏淮安,公司总部长期在南京,目前注册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
5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致电高邑县住建局市政科张姓科长,对方表示,自己只是“具体干活的”,并不清楚最终付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