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汇盈控股(00821)拟出售中国富强可换股债券予PAL)
汇盈控股(00821)发布公告,于2017年10月18日宣布,公司、PAL与担保人订立买卖协议,公司同意购买,而PAL则同意出售本金额为1.54亿港元的中国富强可换股债券,可按初步换股价每股中国富强换股股份0.06港元(可予调整)兑换为25.5975亿股中国富强换股股份,所涉及的总代价为4亿港元。
此外,根据买卖协议,PAL向公司授出认沽期权,可根据该通函所载的条件于认沽期权期限内随时要求PAL按认沽期权价(与公司根据买卖协议收购相关可换股债券的成本相若)向公司购买相关可换股债券,以7679.25万港元为限(即中国富强可换股债券本金额的50%)。
于2020年1月24日,董事会宣布,公司与PAL订立该协议,公司(作为法定及实益拥有人)须出售及转让相关可换股债券予PAL,而PAL须购买相关可换股债券及连同一切权利。
公司将按认沽期权价2亿港元出售本金额为7679.25万港元的相关可换股债券。中国富强可换股债券按初步换股价每股中国富强换股股份0.06港元(可予调整)按年利率2厘计息,须于中国富强可换股债券到期日(即2020年3月30日)支付。
认沽期权的安排是在PAL承受的风险与公司获提供的抗跌保障之间取得的平衡。由于将收取的代价高于兑换相关可换股债券后所得中国富强股份的总市值,董事认为,订立该协议是集团行使权利保障其投资的表现。
此外,代价的结付时间表乃由公司与PAL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其为PAL认为可行的结付方式。预期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1.847亿港元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