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xorg.conf 简单三行解决Ubuntu分辩率不可调的问(4)

四、编写Section "Screen"区块
重启电脑,成功进入桌面,分辩率和刷新率都正常可调,唯一不足的是,在进入桌面前,屏幕上有一个提示:
显示非最佳分辨模式

出现这个的一个基本的原因是,我的显示器的最佳分辩模式是1280x1024,但这样高的分辩率,显卡却支持不佳。所以我不能用1280x1024这个分辩率。

这个提示很恼火。于是想到,编写Section "Screen",或者可以去掉这个恼人的提示。于是编写Section "Screen"模块,这个讨厌的提示终于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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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ion "Screen"
Identifier "Default Screen"
Monitor "Configured Monitor"
Device "Configured Video Device"
SubSection "Display"
Modes “1152x864@60"
EndSubSection
End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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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Modes “1152x864@60"就是指定分辩率,这里面可以指定多个分辩率,排在第一位的是首选.比如:
Modes “1152x864@60" "1024x768@60"
一般指定一个即可。@60是指定刷新率,这个可以去掉,没必要在这里设定。

请注意,这个Modes “1152x864@60" 必须位于SubSection "Display"和EndSubSection之间。这里面没必要详加解释,你只需明白,这个SubSection "Display"和EndSubSection之间是Section "Screen"区块中的一个子区块。指定分辩率的Modes选项必须位于这个子区块里。如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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