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法难才能管出文明来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月余,效果如何?近日记者走访多家公园发现,文明情况虽颇有改观,但赤膊锻炼、任性高歌、掐叶摘果等不文明现象仍普遍存在。

  仅就公园中的案例来看,至少有三点原因:一是地大人多,管不完。全市各类公园总计上千家,大多数没有单独的管理机构。让寥寥几个工作人员在偌大公园中监督不文明行为,实在力不从心。二是无执法权,管不着。面对任性游客,工作人员只能劝导,一言不合还可能被游客投诉。即便呼叫执法部门,待其赶到,可能游客走了,证据也没了。三是标准缺位,管不了。比如相关规定要求公园的娱乐活动应控制音量,但究竟多少分贝超标没有明示。

  上述案例虽然只是公园这一场所的少量样本,但颇具代表性。事实再度证明,建章立制只是文明革命的开始,白纸黑字并不会自动转化成自觉行动。将《条例》的威力充分释放出来,离不开“执法”这一环节的催化。关键在执法,困难也在执法。有限的力量究竟如何应对千变万化的现实场景?不文明行为可能就是一口痰、一根烟的事儿,怎样才能实现当场取证、快速处置?这些问题并不简单,却关乎《条例》能否真正落地、文明革命能否走向深入。目前,至少可以从“月考”暴露出的明显掣肘入手。比如,将公园噪声认定标准等红线明确画出,避免无标可依的尴尬;填补监控漏洞,鼓励“随手拍”,便于留存证据。想方设法提高失范行为的“能见度”、执法过程的便利度,《条例》的“转化率”才能相应提高。

  文明见于细节,这从根本上决定了,文明革命必须“小题大做”。立法和执法先较起真来,市民才有动力“讲究”起来。《条例》力度空前,但纠偏每一个不文明行为,都需要在条款之后配备详实的执行方案,而很多阻碍因素要经由实践检验才能被发现,只能边推进边完善,而这工程量将相当浩大。今日北京已跃升为现代化大都市,构建与身份相匹配的城市风气势在必行,现实工作再难也要推进下去。期盼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向前一步,只需小修小补的就抓紧完善,牵涉体制机制的就推动改革,总之,破解执法难,才能管出文明来。(崔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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