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发挥互联网最大增量作用。充分发挥中央新闻网站湖南频道、新湖南、华声在线、芒果TV、红网(时刻)等主流网络媒体作用,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微展览、微课堂、微访谈。推出湘籍革命家军事家生平事迹网上展陈,实施省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数字展馆建设工程,建设红色数字家园。以“学习强国”湖南平台、湖南文明网作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办好“湖湘文脉”“红色印记”“湖南好人”等专栏。加强网上舆论引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网站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治理,引导网民自觉抵制损害国家荣誉、否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错误言论,汇聚网上正能量。
四、完善机制,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制度保障
14.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因地制宜作出安排部署,把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举措,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
15.充实工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到各级各类教育基地参与内容讲解、文明引导等工作,组织专家学者、“五老”宣讲员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宣讲党史国情,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16.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作用。规范市民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内的行为,自觉遵守礼仪规范。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7.务求工作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虚功实做、久久为功,在深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具象化、细微处下功夫,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守正创新,着眼常态长效,提升工作水平,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湖南特色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