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大庆红岗区事业编选调程序,公开选调公告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28日,通过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黑龙江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请关注中公黑龙江选调招聘频道。
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开选调公告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28日,通过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二)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报《红岗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黑龙江省编制平台打印的人员信息表(加盖编制部门公章)、档案审核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能力或业绩相关材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作为《报名表》的附件,压缩打包发送至hgqzzbgwy2019@163.com,压缩文件和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
(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数与计划需求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即可进行考试,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减比例。资格审查结束,将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生理论水平、文字分析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2: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职位适应度。
(五)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人数与选调计划1:1比例进行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实地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如果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调动。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文字选自红岗区人民政府发布的《2020年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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