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印发《2019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49号)和《2019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简章》等有关规定,在我市2019年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选公示期间,报考城市社区党建组织员的考生蒙龙、报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洪蕴、黄日梅、李烺华3名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结合能力素质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经研究,拟补录车德清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黄依丽、甘炜钰、莫焕碧3名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日—9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反映;如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录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四科反映。书面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材料地址: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1015室),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组织四科(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1010室),邮政编码:543002。
联系电话:0774—6021849(组织二科)、0774—6021212(组织四科)
附件1:梧州市2019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录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pdf
附件2:梧州市2019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录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pdf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2日
梧州市2019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补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