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入门基本常识:什么是优先股、普通股、后配股?
1. 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
是股份公司刊行的在分派红利和剩余工业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半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破例)。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凡是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牢靠,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按照公司策划环境而增减,并且一般也不能参加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得到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牢靠,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派。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策划无投票权,但在某些环境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假如公司股东大会需要接头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示在两个方面:
(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配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股份公司岂论其盈利几多,只要股东大会抉择分配股息,优先股就可凭据事先确定的股息带领取股息,纵然普遍淘汰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因分配股息。
(2)剩余资产分派优先权。股份公司在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派优先权,不外,优先股的优先分派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派权。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加分派。
优先股的种类许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长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肌有各类百般的分类方法。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 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假如公司所获的盈利不敷以分配划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官僚求如数补给。对付非累积的优先股,固然对付公司当年所得到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得到分配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得到的盈利不敷以按划定的股利分派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今后年度中予以补发。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南边财产网微信号:南边财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