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洪涝灾后爱国卫生运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昌南新区、市直各单位、部省属单位:

 

  近日,我市出现连续性强降雨,多地发生洪涝灾害。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洪救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立即开展灾后卫生清理、环境消杀等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发生。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灾后群众性环境卫生整治

 

  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开展灾后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一是发挥主力军作用,北京环卫和玉禾田两家公司要立即组织所有人员,突击清运市城区各种垃圾杂物,加强冲洗,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市容卫生面貌。二是各县(市、区)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大家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在城区,要重点清理居民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等地区的环境卫生;在农村,要做好村庄、院落、圈舍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垃圾,疏通沟渠,排除积水。三是市政园林等单位要开展全面排查,对水毁的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及时修复。四是市直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各自共建社区,帮助指导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加强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巡查。五是对污泥、生活垃圾、人畜粪便、腐烂植物和动物尸体,一定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用科学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防控,搞好环境消杀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做好洪水退后的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清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按照“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依靠群众、属地管理”的原则和“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发动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做到洪水退到哪里,消杀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要以生活环境及公共场所为主,坚持“先清理后消杀”的原则,对灾民集中居住点、厕所、洪水消退区域,以及抗洪救灾人员居住点等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杀工作,切实减少蚊蝇鼠害。所使用的消杀药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杀后要加强宣传及检查,防止出现人畜中毒。鼓励各级各部门聘请专业的病媒消杀公司(PCO)进行环境消杀和除“四害”活动,各级疾控机构要做好“四害”密度监测,预防虫媒传染病疾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保证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

 

  各地要组织卫生监督、市场监管、农业、商务等部门,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病死家畜家禽和被洪水浸泡后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流入市场,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生态环境、疾控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饮用水供应及检查监测,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对于污染的水源要做好消毒净化处理,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各级疾控机构和卫生监督部门要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加强对农村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工作,并指导、督促群众正确使用饮用水消毒剂,在分散供水地区,要动员群众清理水井,加强生活饮用水消毒,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饮用水清洁卫生。

 

  四、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各县(市、区)爱卫会和健康教育机构在近阶段,要结合灾区的实际情况,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介,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手册、横幅标语等宣传阵地,多方位、广角度、深层次地向群众重点宣传卫生防病知识。要宣传灾害期间饮水消毒、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有关防病知识,增强灾民的自我保健能力。要提高群众对洪涝灾害期间易发的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认知程度和防范水平,做到“吃熟食、喝开水、洗净手”,严防“病从口入”。

 

  请各地各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图片资料于7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联系电话:8527549   电子信箱:cwjsz2020@163.com

 

 

景德镇市双创双修工作指挥部

景德镇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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