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1874~1961年),又名甲庚,字科次。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九月十二日出生于同安县仁德里集美社(今属厦门市集美镇)。光绪八年(1882年),入读南轩私塾;光绪十六年秋,南渡新加坡,佐父经营顺安米号。光绪二十七年,出资2000元建集美“惕斋学塾”,印送《验方新编》在闽南各乡散发,多行善举,颇得民望。
光绪三十年春,因其父经商破产,他开始独自经营菠萝罐头业和米业。由于经营得法,所产“苏丹”牌菠萝罐头占全埠之半,在同业中独占鳌头。光绪三十二年,开始经营橡胶业。
他是一位著名的爱国侨领。清宣统二年(1910年),他当选新加坡中华总商会第六届委员会协理、道南学堂第三届总理。受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影响,开始倾心于革命。次年加入孙中山领导的中国同盟会,积极募款资助辛亥革命。民国元年(1912年)回国,在集美创办制罐头厂。失败后以机器入股,与厦门友人合办大同罐头食品公司。
他是一位毕生倾资兴学的教育事业家。他认为“国家之富强,全在乎国民。国民之发展,全在乎教育”;“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之职”。其一生在海内外兴办、资助的学校达100多所,倾资办学的费用达1亿美元。当年,事业刚有所成,他即立志实践其兴学理想,创办乡立集美两等学校,于次年2月正式开学。民国7年,委托胞弟陈敬贤回乡筹办的集美师范及集美中学正式开学,附设男、女小学,同时成立幼稚园。翌年,在新加坡捐出橡胶园290公顷、房地产9.2万多平方米,作为集美学校永久基金。
他是厦门大学的创办人。民国8年5月,他回到集美着手筹办厦门大学。此时,他所存资产仅400万元,但在筹办厦门大学发起人大会上,他自捐开办费100万元,常年费分12年付款共300万元,并亲自勘定校址。民国10年4月6日,厦门大学正式开学。民国12年,他又将自己在新加坡的大成橡胶园和陈嘉庚公司股本的三分之一拨作厦大基金。民国12年10月,孙中山大元帅大本营批准承认“集美为中国永久和平学村”。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及时改变经营方向,全力经营轮船业和橡胶业。至民国14年,共拥有橡胶园1.5万多英亩、工厂30多所、150多家分店,雇佣职工3.2万多人,全部实有资产为新加坡币1200多万元,成为东南亚地区最大的“橡胶大王”和大实业家。民国15年起,在荷兰、日本胶制品倾销及民国18年开始的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下,其资产损失过半,-于民国20年10月将企业改组为陈嘉庚有限公司。民国23年2月21日,因不愿接受汇丰银行对该公司的垄断,宣告收盘停业。
民国8~21年,又继续在集美创办水产学校、商业学校、农林学校、国学专科学校、幼稚师范学校等。同时还设立科学馆、图书馆、医院。民国7~22年,他承担集美学校各种费用共480余万元,把集美建成规模宏大的学村。
民国17年,任山东惨祸筹赈会会长,筹集130余万元救济受难同胞。抗战爆发后,被推举为“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主席,领导该会在一年内募集抗日捐款1.44亿元,支援祖国抗战;还组织华侨机工3200多人回国服务。
民国27年,因企业破产,无法负担厦大经费,遂将厦大献给国家,改为国立。此外,他先后捐款17多万元,资助同安等闽南各地的两所中学、71所小学。
民国29年3月,他率领“南洋华侨回国慰劳视察团”回国慰劳抗日军民。他从陕甘宁边区的所见所闻得出“国民党蒋政府必败,延安共产党必胜”的论断,在回新加坡后召集的第二届南侨大会上,指出“中国的希望在延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担任“新加坡华侨抗敌后援会”会长。民国31年,避居印尼爪哇。民国34年,安全返回新加坡。同年11月8日,重庆各界为他举行安全庆祝大会,毛泽东送了一幅“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亲笔题词。抗战胜利后,曾以“南侨总会”主席的名义致电美国总统杜鲁门和参、众两院院长,坚决反对美国鼓动南京国民政府打内战。
1949年,他应毛泽东主席邀请,作为华侨首席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大典。1950年9月回集美定居。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华东行政委员会委员和副主席、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二、第三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对集美学校、厦门大学的扩建和充实上。1950~1961年,他个人拨给集美学校的补助款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