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4)

(十九)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宣传效果,凝聚全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十一)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卫生治理,围绕全球公共卫生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开展多层面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世界各国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健康城市、控烟等领域工作理念和经验做法,讲好爱国卫生运动的中国故事,不断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

国务院

2020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heiqu.com/d8c27c66e2add00a725ce9e41707e71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