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着深厚持久的爱国主义传统,爱国主义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爱国是第一位的”,“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和阐释新时代爱国主义的具体内涵和价值旨归,使爱国主义成为中华民族迎接挑战、克险攻坚的强大精神力量。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的今天,每一个中国人的命运已经与国家和民族的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阐释爱国主义的内在生成逻辑,展现爱国主义的人学意蕴。
首先,人的社会化生存方式是爱国主义的逻辑起点。个人的社会化生存方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古今中外哲学家运思的中心问题之一。众所周知,自从笛卡尔以“我思”确立了近代哲学的“阿基米德点”,个人在哲学上就逐渐从社会中独立出来。随后,以洛克为代表的近代政治哲学家不断赋予个人以“自由”“平等”“权利”等内核,使个人逐渐丧失了自古希腊以来“城邦动物”和“政治动物”的社会化内涵。尽管近代西方哲学家并不否定社会的存在,但社会却已经变成一个与个人并无实质关联的空洞外壳,个人也由此丧失了社会化生存的内涵而成为相互分离的单子式存在。对于近代西方哲学家对人的本质的曲解,马克思早已洞若观火。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更是明确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不是自我指证的,而是需要社会及其关系的确证,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是一个抽象人性论滥觞的时代,个人在哲学家那里被抽掉了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实践的现实内核而成为“孤立的个人”。但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费尔巴哈的“人本身”,还是施蒂纳的“唯一者”,以及18世纪思想家们所设想的鲁滨逊式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他们在本质上都是社会化的人类,因为“产生这种孤立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从这种观点看来是一般关系)的时代。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既然个人是一种社会化存在,那么在现实社会中,个人都必然从属于特定的国家和社会,爱国主义就有了学理上的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由此才不无深意地指出:“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倡爱家爱国相统一,让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贡献。”
其次,人的利益和需要的满足是爱国主义的现实诉求。在马克思的视野中,人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物,而是“有血有肉的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现实的个人”。人们为了生存,必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即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获得维持自己生存的物质生活资料,也就是说,“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为了满足吃喝住行等最基本生存需要的生产劳动,尽管在表面上表现为单个人的生产,但实际上却是一种社会化的劳动,因为个人实际上“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虽然社会化生产及其分工方式在某种意义上会导致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对立,但这并不能掩盖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恩格斯指出:“没有共同的利益,也就不会有统一的目的,更谈不上统一的行动。”个人的社会化生存方式从根本上决定了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的一致性,个人必须通过共同体来获得自己的生存权益。离开了国家、民族和集体,个人利益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遑论个人的自由与发展。在此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马克思的论断:“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既然个人“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并且个人利益和需要的满足必须在一定的社会共同体中才能得以生成和实现,那么爱国主义就绝不是空洞的说教。宣扬爱国主义的目的,就是要使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的利益与国家、民族、集体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国家的命运和未来就是每个人的命运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