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作用域及作用域链概念理解及使用(3)


function t() {
var a;
function t2() {
var b;
}
}


js中函数也是对象,所以变量a所在的对象是t,t又在window对象中,所以a的作用域链如下
t--window
那么b所以在的对象即t2,t2又包含在t中,t又在window对象,所以b的作用域链如下
t2--t--window
明白了作用域链下面就开始变量的作用域分析了
1 javascript 没有var的变量都为全局变量,且为window对象的属性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unction test1() {
//执行这个句的时候它会找作用域对象,这个函数就是作用域链中的第一个对象,但这个对象中没有相关的var语句
//于里就找作用域链的第二个对象,即全局对象,而全局对象中也没有相关的var语句
//由于没有相关的var语句,js隐式在函数地声明了变量即var all;
all = 30;
alert(all);
}
test1();
alert(all);
alert(window.all);


2 函数内(函数内的函数除外)定义的变量在整个函数内部都有效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unction test2() {
var t = 0;
//在for的条件里定义变量,这个变更的作用域链对象是这个函数
//因此在整个的函数里它是有效的
for (var i = 0; i < 5; i++) {
t += i;
}
alert(i);
}
test2();


3 函数内部的变量取代全局同名变量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var t = "bb";
function test() {
//执行t的时候,它会先找作用域链对象,由于它定义在函数内部,所以这个函数就是它的作用域链的第一个对象
//而在这个对象里又有t的定义,所以t就是局部变量了,它替换了全局变量t
//t只是此时有定义,但并没有赋值,赋值在下一行,所以这里输出了undefined
alert(t);
var t = "aa";
alert(t);
}
test();


4 没块的作用域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if (true) {
//在块中定义了一个变量,它的作用域链的第一个对象就是全局对象window
var tmp = 0;
}
//tmp的作用域链的第一个对象就是全局对象window,而上面又有全局对象中相关的var语句,因此输出0
alert(tmp);



以下内容来自读网上博客的总结,当笔记使用,只记重点,同时非常感谢乐于分享的博主们,是你们让我站在了巨人的肩旁上!
1、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var temp = (function(){
var name ="test";
return function(){
&nbsp;alert(name);
}
})();


以上代码片断是我们jser经常见到的写法,是传说中的闭包。 众所周知:调用 temp();会弹出 “ test”;该过程可以有以下三条理论作为依据来解释:

1)js 作用域只和函数的界定符相关,函数与函数的嵌套形成了作用域链;
2)作用域链的创建规则是复制上一层环境的作用域链,并将指向本环境变量对象的指针放到链首;
3)在Javascript中,如果一个对象不再被引用,那么这个对象就会被GC回收。如果两个对象互相引用,而不再被第3者所引用,那么这两个互相引用的对象也会被回收。

如果看了以上3条还不明白,可看接下来结合理论对代码的详细解释:
首先外层函数执行完,被销毁;但是外层函数的作用域链被复制到内层函数的作用域链里,组成内层函数的作用域链的一部分,记住是复制,不是引用(依据第2条),所以内层函数仍然可以访问到 name;由于 返回的内层函数被 temp 引用,所以当外层函数执行完被销毁后,内层函数虽然作为外层函数的一部分,但是依然存在,正如第3条依据那样,它被第三者引用了;传说中的闭包也就是这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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