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学习笔记之函数篇(六) : 作用域与命名(2)


var SomeImportantThing;
// other code might initialize SomeImportantThing here, or not
// make sure it's there
if (!SomeImportantThing) {
    SomeImportantThing = {};
}

这里要推荐下 @nightire 凡哥的博文 《理解 JavaScript(二)》,里面对提升的讲解非常透彻。
名称解析顺序

当尝试在一个函数作用域内访问一个 foo 变量时,Javascript 将会按照下面的顺序查找:

当前作用域内是否有 var foo 的定义。
函数形参中是否有 foo 变量。
函数自身的名称是否为 foo。
跳到外层定义域,再从第一部开始查找起。
命名空间

一个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命名冲突,这是因为 Javascript 只有一个全局作用域所带来的。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匿名的外部函数解决。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function() {
    // a self contained "namespace"
    window.foo = function() {
        // an exposed closure
    };
})(); // execute the function immediately

上例中的匿名函数被认为是表达式,所以它们会被执行。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 // evaluate the function inside the parentheses
function() {}
) // and return the function object
() // call the result of the evaluation

当然我们也可以用其他方式来调用函数表达式,不同的结构,但是同样的效果。

复制代码 代码如下:


// A few other styles for directly invoking the
!function(){}()
+function(){}()
(function(){}());
// and so on...

总结

建议大家使用匿名的外部函数来将代码封装到空间内,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命名空间的冲突,同时也有利于程序的模块化。
此外,使用全局变量不是一个好习惯,这将带来高成本的维护代价而且容易产生错误。

命名空间同类型、函数、变量、模板等都属于实体(entity)。
实体的主要的共性是,可以具有名称。(此外,标签也可以具有名称,但它不是实体。)
而命名空间作用域是作用域中的一类统称,和块作用域、类作用域、函数原型作用域、函数作用域(仅对标签有效)并列。命名空间内声明的名称在命名空间作用域中。全局名称被认为在隐含的全局命名空间作用域中。

命名空间作用确实就是作用域,但是,他又不同于简单的作用域,你可以分多次在多处声明同一个命名空间,但是里面的内容不能重定义,他们最终都会合成一个命名空间,就像std,到处宏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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