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方式会导致constructor属性变成可枚举。
如果想设置为不可枚举的(默认不可枚举),可以使用Object.defineProperty(Person.prototype, “constructor”, {
enumerable: false,
value: Person
});
原型的动态性
由于在原型中查找值的过程是一次搜索,因此我们对原型对象所做的任何修改都能够立即从实例上反映出来。
如果重写整个原型对象,情况就不一样了。调用构造函数时会为实例添加一个指向最初原型的[[prototype]]指针,而把原型修改为另外一个对象就等于切断了构造函数与最初原型之间的联系。实例中的指针仅指向原型,而不指向构造函数。
person.prototype指向的是原本的原型对象,而不会指向新的原型对象。
原型对象的问题
原型模式最大问题是由其共享的本性所导致的。
对于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属性来说,问题较为突出
本意只想修改person1的friends,但是却导致person2的friends属性值也改变了。因此我们很少单独使用原型模式。
4、组合使用构造模式和原型模式
创建自定义类型的最常用的方式,就是组合使用构造函数模式与原型模式。构造函数模式用于定义实例属性,原型模式用于定义方法和共享的属性,这样每个实例都有自己的一份实例属性的副本,又同时共享着对方法的引用,最大限度的节省了内存。
除了以上几种方式以外,另外还有动态原型模式,寄生构造模式和稳妥构造模式,但是鉴于使用频率较低,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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