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看看我开头说的第三条准则:es6的箭头函数中,this指向创建者,并非调用者,fun1 在全局函数下创建,所以this指向全局window,而fun2在对象data下创建,this指向data对象,所以在func2函数内部this指向data对象,个人认为es6的箭头函数的this指向是对我上面所说的javascript设计缺陷的改进,(个人认知)。
6:改变this的指向
call、apply、bind这三个函数是可以人为的改变函数的this指向的,在这里就不多说这三者的区别了,在往后的博客里我会详细解释这三者的区别的。现在先拿一个来举一个例子
const func=function(){ console.log(this); }; func(); //window func.apply({userName:"郭德纲"}); //Object {userName: "郭德纲"}
这三个方法都是可以人为的改变this的指向,区别是call、apply会将该方法绑定this之后立即执行,而bind方法会返回一个可执行的函数。
说这很多总结起来就是我开头说的4点
1:全局变量默认挂载在window对象下
2:一般情况下this指向它的调用者
3:es6的箭头函数中,this指向创建者,并非调用者
4:通过call、apply、bind可以改改变this的指向
说实话第一次写博客,确实挺忐忑的,会不会有人看我的博客?会不会写的不正确?……想好多了,总结了:不好的地方欢迎指正。
以上这篇基于javaScript的this指向总结就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给大家一个参考,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脚本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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