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style="font-family:sans-serif,Arial">Lorem Ipsum</span>
第一种写法的错误在于——它相当于根本没有指定字体,仍旧是交由浏览器选择字体。写了相当于没写。
第二种写法的错误在于顺序。因为通用字体族应该在一个font set中其它所有字体都失效时才起作用。因此,将指定字体放在通用字体之后,会造成制定字体尚未匹配时就使用了通用字体。所以,你应该务必使通用字体处在font set中的最后一位。
另外,这里要说明两件事情。
首先,浏览器应用font set中哪个字体的规则虽然看上去很简单,但其实非常trickish。我会在以后的文章中做出具体的说明。
其次,虽然字体的CSS规则名称叫font-family, 但它的实质是一个font set,而不等是印刷意义上的font family。印刷上的font family 是指一系列相同字样的不同强度组合,比如Lucida Family(包括Lucida Sans, Lucida Sans Typewriter, Lucida Console, Lucida Grande等等)和Arial Family(Arial, Arial Black, Arial Rounded MT等等),但显然这些font family 都不适合直接拿来当作一个font set来使用。
今天就到这里了哟。下次我们来仔细谈谈通用字体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