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3.在办理录用手续期间,不在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 被录用人员与河北诺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311-85095732/85095733
工作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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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驾驶员的公告
经邢台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务用车驾驶员若干名,主要负责邢台市直党政机关、各部门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时的驾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如下条件
1、岗位要求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职业道德;
2、年龄
拥有C1以上驾驶证,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3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A1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含)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工作经验
五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良好,无犯罪记录,无酒驾、毒驾行为,未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三年内无因违章驾驶吊销驾照情况。
(二)符合下列条件优先考虑
(1)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司训大队教官岗位的人员;(提供档案等相关证明)
(2)在部队获得优秀驾驶员等荣誉证书的人员;(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复转军人未就业的;(提供复员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交通部门备案且在有自主考试能力的驾校任教练2年以上的;(提供驾校证明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用车驾驶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者。(提供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及待遇
面向全市招聘(县市区报考人员录用后食宿自理),由河北遥聚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大病保险,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含绩效),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邢台人才招聘平台、YAOJUHUI666微信公众号等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邢台市桥西区达活泉南门东行100米天颐广场交通警察二楼
3、报名要求: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2)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
(下载地址:,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