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工作,闫晓君常常顾不上家里人,不得不把年幼的女儿送到公婆家。孩子、老人生病时,她也经常不在他们身边。有一次,刚满6岁的女儿因突发性肺炎住进了医院,当时闫晓君正在办理一起特大涉黑团伙案,得知女儿生病住院的消息时,闫晓君正奔波于德州、东营等地调查取证,根本顾不上去看看女儿。
前几年,闫晓君承办了韩某伙同他人挪用资金6000余万元、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该案是个典型的“三多”案:牵扯账目多,需要查证的账目达千余笔;涉案人员多,60多名证人的证言要逐一核实;存在疑点多,供与供、供与证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疑点。闫晓君和办案小组的同志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审核案卷、调查取证、核查账目,先后到临沂、德州、东营等地调取证据150余份,行程2000多公里。由于长时间的奔波和连续工作,她瘦了十多斤。最终,在缜密无误的证据面前,两名被告认罪。
法亦容情,大学生嫌犯顺利毕业
2009年夏天,21岁的路某还是一名大四学生,应高中同学胡某邀请来潍坊参加同学聚会,期间因胡某约请女同学张某外出聚会惹恼了她的男朋友陈某,双方各纠集了数人在潍城区聚众斗殴,胡某、路某一方将对方两人打成轻伤。
在审查案卷时,细心的闫晓君发现路某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提审时便主动问起他的学校生活,没想到路某放声大哭起来,原来他必须于2010年1月回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否则将拿不到毕业证,多年来辛苦求学的努力将付之东流。
闫晓君就迅速和办案人员来到路某的高中母校做了一番调查,经过调阅档案、走访学校老师和路某的同学,了解到高中时路某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调查中,闫晓君还了解到,路某家庭非常困难,妹妹因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父亲患有慢性病常年卧床不起,在得知路某出事之后气急吐血住进医院,全家仅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活。在闫晓君的倡议下,他们公诉科主动为路某家进行了捐款。
针对路某自身及其家庭的特殊情况,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闫晓君对路某变更了强制措施,使其按时回校参加了毕业考试,顺利完成了学业。
包括路某在内,此案的6名嫌疑人中有4名大学生、1名未成年人,均为初犯、偶犯,特别是路某在家庭极为贫困的情况下,其母亲四处借钱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也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况且这几人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属于一时激愤而发生的聚众斗殴行为。考虑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他们提起公诉,将不利于他们以后的教育和挽救。为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此案,减少社会对立面,闫晓君建议对此案实行暂缓不起诉制度,得到了市检察院和被害人的支持。为增加案件透明度,提高案件审查的公信力,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经过听证员的独立评议和检委会的研究,对路某等人作出了暂缓不起诉决定。
案件处理完了,闫晓君还时常挂念路某贫困的家庭,并定期匿名给路某的母亲寄钱。
文/图本报记者周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