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者回复,8月22日发表了网贴,《邵东75岁退休教师被网上追逃》,邵东县公安局也回复了帖子,这二次回帖内容不一致,一会儿这么回复,一会儿又那样回复,真是让人觉得公安局回复都是在忽悠老百姓,不负责任,没有一点担当精神,办错案了,不愿承担应有的责任,看到邵东县公安局的回复,真替你们捉急:1、回复纯粹是搪塞,公安是一个极为严谨的部门,对外公关文字中把“简家陇”写成“筒家陇”,工作人员是不是小学都没毕业抑或都是关系户还是根本不在乎;2、邵阳中院的判决结果是“对方房屋违建不影响容登州家通风、通行、排水”(判决本身存在问题,容登州方已向湖南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并受理),而邵东公安回复中故意把邵阳中院的判决结果颠倒过来,意欲何为?3、简家陇派出所立案错误,根本不符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前提是无事生非,加之邻里纠纷事出有因,最多就是普通民事纠纷案件。4、回复中涉及到的三台小车是谁叫来的,伤势如何造成,派出所三年时间都没有侦查清楚,不能因为自身的无能与失职,随意断定就是李志芬、容登州所指使;5、今年7月份除容登州以外的三人已办理解保手续,更加证明容登州与此案无关;6、简家陇派出所在挂网追逃容登州之前,从未找容登州本人及家属询问,就莫名其妙被列为逃犯,这就是所谓的办案程序?7、如果全国公安都像简家陇派出所这样用推理而不是讲证据摆事实办案的话,何为公平正义,何为法制社会,何为为民服务!
2018-09-04 22: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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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603195547
据知情人了解到公安局的回复是在避重就轻,此次回复中提到当时斗殴现场情况,但是派出所在这将近三年的时间里,都一直没有侦查清楚,到底是谁叫过来的,前面提到的三个人均到期就办理了解保手续,更说明了容登州没有指使上述三人去打架;最主要的还是这件纠纷根本就不能上升为刑事案件,不符合立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立案必具备的一个条件是无事生非,这起事件是因为对方违章建房在先,事出有因,导致后发生斗殴事情,立案错了,派出所后面做的证据材料都没有用的,相当于做了无用功,回复中现场发生斗殴这只是在混淆视听,嫌疑与定罪不能等同,更不能随意网上追逃,邵东公安局的回复纯粹是���糊弄不懂法的百姓!
2018-09-04 2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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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603195547
据知情者了解到邵东县公安局的回复根本就没有说服力,在6月27日邵东县公安局也进行了回帖,一会儿东,一会儿西,纯粹是瞎胡扯,根本就达不到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标准,除非邵东县公安局单独制定了立寻衅滋事罪的标准,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标准不一致,难道有双重标准?或者是说邵东县公安局强制性的立此罪名,不知道为何要如此立案,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查取,如果是没有弄清楚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条件,请邵东县公安局的同志们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实在不行,弄不明白的话,可以向检察院、法院的同志去咨询、学习,不要再弄这样的笑话,办出没有水平的案子来,经不起大家的讨论,也���不起历史的检验……
2018-09-04 23: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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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603195547
在前不久,有个朋友说同邵东县简家陇镇派出所所长金栋辉是铁哥们,他当场拔通了金栋辉的手机,并按了免提打开了扬声器,这个朋友就问此案子,为什么认定是容登州指使人干的,能否想办法帮忙撤销,金栋辉是这样回复的,一是对方建杂屋期间发生的打架,没有别人会来现场,一定是容登州叫人来的(多么荒唐,就凭这样推断),二是现在打电话给我迟了,早点还有办法想(因为已经把材料送县公安局并审批签字完了,只等挂网生效)。由此二点可以看出派出所真是在制造冤案,哪有这样办案的,这是有罪推断,首先认为就是你叫人去的,而不是深入实际调查,没有证据说明现场一帮人是容登州叫过去的(真实情况帖子写得非常清楚),所以派出所伪造了材料才能够符合立寻衅滋事罪,但是如帖子里所说,立寻衅滋事罪的根本前提之一,是无事生非,此案子的发生是事出有因,没有想到公安局也有可虑不周到,认为自己办案是正确的,因为从来没有人敢质疑过,但是刚好碰到了一个懂法的老百姓,所以才会同公安局这种做抗争到底,希望新闻媒体多支持、多报道、多转发……谢谢啦!
2018-09-05 07: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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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20180603195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