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人因为遭遇父母离婚的变故,而害怕恋爱,受到伤害。父母离婚这件事实,本身不会决定他的性格。而是他主观怎样看待这件事,影响了他的性格。
我想大家都应该有过这样的经历,有时遇到一些陌生人时,会莫名其妙的讨厌他们。当别人问你为什么讨厌他们是时,你大概会说这个人太自负不太友善,说话声音太大,衣着不整洁等等。诠释成,因为这些原因,你才讨厌他的,也就是决定论的思想。
但事实恰恰是,你确定了讨厌他的事实(目的)后,才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原因,证明你讨厌他,也就是目的论。我们赋予他讨厌的意义,才会找出他身上那么多的缺点。
再比如,一个你喜欢的人和一个你讨厌的人,同样送了你一杯奶茶。对于喜欢的人来说,因为你本身就很在意,所以你会非常开心。但对你讨厌的人来说,你并没有什么感觉。
对于送奶茶这件事实,并无法真正影响你的心情。真的影响你的是因为你赋予了不同的意义,所以最后产生的想法也是不同的。
不然也不会存在正方和反方,原告与被告。其实事实并不重要,真正影响的是你看诠释事实的想法或是赋予事实的意义。
这时我们再说,因为过去的创伤,造成我们的不幸,就有些问题了。但并不是说,我们经历那些痛苦回忆,对人格的形成毫无影响,相反,影响很大。但我们需要明白,这是经历本身不能决定什么,而恰是这些经历赋予了什么样的意义,才决定了我们的生活。
这时再看第一个话题 “这个世界简单吗?”,你会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