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的士春运乱涨价(2)

  关于您反映我县出租车春运乱涨价的问题,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我们高度重视,立即对您所反映的湘N4101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中途甩客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湘N4101出租车车主夏某某进行了从严处理(停班学习法律法规三天,并处2000元罚款)。

  针对当前春运期间出租车乱涨价、不打表、中途甩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县春运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客运办等部门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城市客运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对出租车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出租车公司落实好直接管理责任,并责令被投诉的出租汽车所属公司进行立即整改;二是联合交警、发改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出租车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凡出现乱涨价、不打表、中途甩客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三是作好宣传教育,在电视台播报严禁涨价的告诫函,同时,接受市民的监督和举报。

  致此,感谢广大群众对我县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督,同时,我们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投诉举报电话 12358   4223868

沅陵县春运办

沅陵县价格监督检查局

沅陵县客运办

  2017年1月17日

2017-01-19 15: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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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第一纯

我想说·希望有关部门能有一点作为,不光是嘴巴上说一说而已,抵制歪风邪气。

2017-01-16 15: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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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170116154050

楼主说得有理。年年如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能下来听听民怨,加大力度依法依规管一管,早日还沅陵人民一个和谐的出行环境。

2017-01-16 15: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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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第一纯

我想说·希望有关部门能有一点作为,不光是嘴巴上说一说而已,抵制歪风邪气。

2017-01-16 15: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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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4553062620

沅陵的士真黑!从不打表,乱收费。

2017-01-16 1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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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4553538260

政府象征性的搞个什么投诉电话,然而打了并没有用,强烈希望整改歪风邪气!!!

2017-01-16 15: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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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4553794031

这些的士司机乱搞一气!

2017-01-16 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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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4554937914

这个必须要订,沅陵现在的士谁敢坐,谁又坐的起?动不动10元起步,15元过河,这出行成本都比得上1线城市了!临近春节,过南岸是比较堵,但的士打表计费都是把堵车时间按费用算在里面的,的士有什么理由高收费?而且春运期间,客车是按比例增加车费,但的士涨价有什么文件、条例做依据吗?全国哪个城市又有的士在春运期间涨价的?的士司机动不动拒载、甚至赶乘客下车,这是土匪吗?

2017-01-16 16: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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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170116162803

每年过年的士乱涨价,服务态度极度恶劣,上级部门不作为,投诉有门却无用,每次投诉的结果都是在敷衍,继续涨价。交通是一个城市首张名片,大家回家过年一下车就被自己的老乡坑,回家就应该高高兴兴,和和气气的,现在都提倡和谐社会,这样真的和谐吗?

2017-01-16 1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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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网友1484555228311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二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二)保证营运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合同;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六)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价器、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二)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遵守电召��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 
  (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第二十七条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 

2017-01-16 16: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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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2017011616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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