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陈某、凌某这表姐弟又去了金峰小学附近的大排档吃宵夜,又喝了一瓶二锅头。陈某看着眼前这串车钥匙,想借车来开开。表弟凌某竟也不反对,把车钥匙给了她就回家了。
陈某独自开车沿金发路由东往西行驶,来到山坊二街路口右转弯时,没估算好距离,砰一声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日产小车,随后又撞上对向两辆小车。▼
陈某第一反应就是跑!她把车子留在现场,急忙跑回家洗澡把酒气冲掉。洗完澡也没冷静下来,她急忙打电话让表弟凌某帮她顶包。
凌某才不肯呢,他的驾照才到手三天!被拒绝后,陈某转头找上范某。三人回到现场,面面相觑,范某想着既然是女的开车,就得找个没喝酒的女司机来顶包吧!于是打电话把妻子彭某叫醒,赶来冒名顶替。本以为非常完美的安排,最终还是被交警发现破绽。▼
由于陈某驾车时未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三辆车约两万的车损。目前陈某因醉酒驾驶已被刑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考驾驶证,同时还因无证驾驶,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所幸彭某经过交警的劝说,将一切都坦白了,否则她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让他人冒名顶替其驾驶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和冒名顶替行为人分别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家人、朋友有困难时,理应帮忙共度难关,但前提是不能违法。岁末年初,朋友聚会、工作应酬少不了喝酒,难免遇到“求帮忙”的时候,如果面临这种状况,希望大家能想起这个案件的教训,自我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