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知识产权保护新难题

原标题:破解知识产权保护新难题

  “抖音”发布内容侵权谁担责

  “抖音”是时下最受年轻人喜爱的音乐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之一。“抖音”上发布内容侵权,该由谁担责?淮北法院审理的杭州蜜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淮北市相山区一品脱酒吧、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就是一起典型案件。

  2016年1月16日,杭州蜜獾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将其独立创作的“一品脱”字样美术作品在重庆市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2017年2月7日、11月7日,国家商标局核准杭州蜜獾公司申请,并颁发了商标注册证,其中包括在酒吧服务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2018年5月,杭州蜜獾公司在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手机应用程序“抖音”App上,发现淮北市相山区一品脱酒吧在其经营的酒吧中使用杭州蜜獾公司注册商标“一品脱”字样,且未获杭州蜜獾公司授权许可,并认为北京微播公司作为网络服务平台,未尽平台审核义务,致不断扩大侵权效果。杭州蜜獾公司遂起诉请求淮北一品脱酒吧、北京微播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北京微播公司辩称,涉案视频由第三方用户上传发布,抖音平台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在服务过程中,结合网络服务的性质和特点,已对用户进行了充分、明确的事前提示,并设置了畅通的投诉通道,在事后及时删除了涉诉视频。北京微播公司对涉诉视频中涉及的侵权行为,不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形,主观上无过错,不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案经淮北市中级法院审理,判决一品脱酒吧立即停止侵害杭州蜜獾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一品脱酒吧向杭州蜜獾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万元;驳回杭州蜜獾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办案法官表示,该案依法认定用户在“抖音”平台上传短视频造成侵权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通过分析“抖音”平台的经营模式,判定“抖音”平台不存在共同侵权的主观故意,事后及时履行了“删除”义务,未造成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依法判令平台经营者不承担侵权责任。去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经营者适用“避风港”规则获得民事责任豁免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案是《电子商务法》生效后,我省法院适用“通知-删除”规则依法保护网络平台经营者合法利益的典型案例,优化了新媒体行业发展环境。

  新兴多媒体业务侵权怎判定

  随着信息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网络技术越来越广泛地影响着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往往表现为技术问题与法律问题相交织。随着这些新问题不断出现,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同时也加大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难度。

  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于2016年制作完成,该剧由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全部著作权。优酷网络技术(北京)公司经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依法取得对该剧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该剧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后优酷公司经调查发现中国电信安徽分公司开发运营的IPTV电视业务“安徽iTV”的超级影院专区中提供了该剧的在线点播服务,北京优朋普乐公司作为内容提供方,两公司均未获得其授权。优酷公司认为两公司未经其授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涉案影视作品,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应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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