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有望率先突破

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有望率先突破

中安在线   2020-07-08 07:21:26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沈则瑾   编辑:毛书兵

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有望率先突破

位于上海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大数据治理平台。 新华社记者 张玉薇摄

  沪苏浙两省一市近日联合出台22条政策措施,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这是两省一市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支撑和改革举措。

  未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加强规划、标准和政策统筹制定,强化法治保障,及时研究、适时出台新的政策举措。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联合制定的《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7月1日印发,22条政策措施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共同构筑起支撑一体化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说,一体化示范区两区一县在“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等方面有着较大的政策需求。此次发布的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在两省一市政府事权范围内尽可能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8个方面,《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改革赋权,赋予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必要的管理权限。强调“政策从优”原则,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可以在地方试点的,支持示范区集中落实、率先突破、系统集成。

  一体化发展关键在协调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承载着特有的使命,要求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前提下,探索区域协同发展“中国方案”。马春雷说:“在全国范围这是第一次,从来没有过先例。”

  制定政策过程中涉及三级八方40多个相关部门主体,整个文件起草过程中沟通层级多、协调难度大、达成共识不易。两区一县既在“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等方面有共性需求,同时也有各自差异化的需要。解决之道是综合考虑、平衡、协调取舍、求同存异,尽可能寻求最大公约数。

  区域协调发展一体化最大难点在于如何打破“行政区经济”束缚,打通要素流动“看不见的壁垒”,形成统一高效的市场体系。如何减少内耗性竞争,提升协同性、紧密度,政策一体化是关键。《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出了不少涉及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要素流动、管理和服务创新的内容和任务,合计13条,占总条数的约60%。“可以看出,我们特别注重一体化当中的政策制度安排。”马春雷说。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建忠说,浙江嘉善县目前存在缺空间、缺要素、缺平台和公共服务短板问题。我们希望通过对接和落地示范区出台的22条政策,帮助嘉善解决“三缺一短”问题,进一步提升嘉善县的发展环境。“今年5月份,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文件,含金量很高,与《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目标一致,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联手棋。”陈建忠说。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周金刚说,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多次强调,江苏必须下好一体化示范区这盘先手棋,示范区中江苏人口和经济总量最大,江苏有园区发展的经验,要围绕大局全力支持。江苏省省长吴政隆在吴江区调研时提出,要抓住机遇、服务大局,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展现更大作为。“下一步,江苏将充分运用建设示范区新体制和新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来凝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支持政策落实,为示范区总体方案有效实施提供政策保障。”周金刚说。

  将保护与建设有机结合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地处江南水乡,湖荡密布、古镇错落,这样景色宜人的地方需要保护,究竟如何推动建设与发展?马春雷说,在制定此前公示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时,我们就这个问题开展过多次专题研究,示范区的定位是生态绿色,要实现一体化发展目标,关键是实现什么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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