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每份收获的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辛劳。“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新中国60年来江西60位最具影响力劳动模范”“省十大杰出青年”“省优秀青年卫士”……对于遂川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大队长周艳军来说,这一系列荣誉的背后则是他参加公安工作24年来始终如一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是24年来的考验和历练。就在去年,周艳军还被推选为第三期“吉安好人”敬业奉献类候选人。
勇:舍生忘死浴血擒凶
今年46岁的周艳军,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遂川县草林刑警中队、多个乡镇派出所、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工作。从警24年以来,周艳军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惩恶扬善的职责,哪怕面对凶恶的歹徒,他也从不曾退后。同事们都说他“属虎,一身是胆”。
20年前,周艳军赴福建省晋江市追捕逃犯,面对持刀的逃犯,周艳军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在被逃犯连刺腹部数刀,肠子流出体外,血如泉涌时,他仍死死抓住逃犯不放,终将其擒获。在送医的20分钟里,他先后三次休克,生命垂危,一路上洒满了鲜血。事后,医生说倘若刀再刺进半公分或迟几分钟抢救,后果不敢想像。落网的逃犯也感叹:“没想到有这样不怕死的警察。”周艳军在这场战斗中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曲人民警察惩恶扬善的英雄赞歌。
刚:执法如山刚正不阿
严格执法,一身正气,是周艳军当警察信守的第一原则。工作中他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从不讲私情,不带任何私利,就算对自己的亲朋好友也不例外。
有一次,周艳军的一个远房亲戚因盗窃被刑警大队抓获,亲友求他网开一面,周艳军一口回绝。但亲友仍不放弃,一而再再而三地求他,还动员了各方朋友亲戚来说情,周艳军都耐心解释将说情者一一挡了回去。最后,其亲戚被依法判了有期徒刑两年。
2010年,周艳军调任遂川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在俗称“管警察的警察”的督察岗位上,周艳军不畏压力,一如既往地坚持公正执法。他说,当督察就要敢于动真碰硬。2018年,周艳军带领督察民警共开展现场督察500余次、网上督察300余次,实名通报民警60余人次。从这些督查数据中,可以看出周艳军公正执法的决心。不论是部门领导,还是普通同事,他都一视同仁,被誉为遂川县公安局警务工作的“啄木鸟”。
谋:为民服务矢志不渝
铁骨热血、刚正不阿的周艳军不仅有勇还有谋。从警以来,不论在哪个岗位,他都爱琢磨,始终秉持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初心,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在枚江派出所工作期间,针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村庄之间的矛盾纠纷多的状况,他不怕花时间不怕花精力,带领全所民警对辖区的实有人口、重点人口、暂住人口、特种行业等40多项内容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收集的资料全都实行计算机管理,率先在全市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他还在枚江、碧洲两乡镇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矿区等设立4个警务区(室)、综治室,结合村建防治小组和重点安全防范区,为辖区的群众构建起铜墙铁壁安全防线。
近年来,调任遂川县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督察大队大队长的周艳军又聚焦监督工作,多次调研走访,制定了《遂川县公安局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遂川县公安局开展巡查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整合监督资源,延伸督察触角,联合督察、法制、审计、治安等牵头职能科室,全方面开展监督执纪,运用“菜单式”“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巡查督导,开展廉政谈心谈话,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孔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