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解除紧急防汛期 防汛应急响应降至Ⅱ级

中新社合肥8月8日电 (记者 吴兰),安徽8日10时起解除该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Ⅱ级。

当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的通知》和《关于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Ⅱ级的通知》。

鉴于安徽省长江、淮河干流水位持续回落,巢湖水位已落至保证水位以下,全省防汛抗洪形势总体趋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经研究决定,自8月8日10时起,解除安徽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

鉴于安徽省淮河干流全线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巢湖忠庙站水位落至保证水位以下,长江干流水位持续回落,主要防洪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指决定自8月8日10时起,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Ⅱ级。

截至8日6时,淮河干流王家坝站、长江干流安庆站的水位均低于警戒水位。巢湖忠庙站,长江干流大通站、芜湖站、马鞍山站的水位均位于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之间。

入梅以来,持续强降雨造成安徽全省不同程度受灾。截至8月4日11时统计,受灾人口1037.5万人,累计紧急转移安置132.7万人,直接经济损失510.7亿元人民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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