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建立国家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实施国际教育的进程,进一步加大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才力度,我市决定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9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109名。聘用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享受三亚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已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须遵守主管部门和聘用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管理规定,如聘用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须接受高职低聘。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6日至2002年3月25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国家级与省市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3月26日至2002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本公告及《2020年三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
(六)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完整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者(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国家级与省市级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可放宽学历。师范及非师范类毕业生均可报名。
(七)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者。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成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八)所有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人员已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尚未认定的,亦可报考,提交报名材料时,上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应聘者应取得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需取得二级甲等以上)。
(九)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十)在编在岗教师需获得中级以上职称。
(十一)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十二)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