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饭圈黑话:为流量故意炒作使青少年迷失方向(2)

  在流量利益的驱使下,个别明星或其团队不排除有过度包装“人设”、故意炒作话题等行为,一定程度上缺乏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缺乏对青少年价值观的正向引领。

  《报告》进一步指出,粉丝文化催生了粉丝经济,同时产生经营性收益,催生了相关从业者。从业者通过建立粉丝和明星之间的情感互动,提升粉丝黏性以获取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例如,粉丝购买明星杂志、专辑、周边、同款或代言商品等。以追星为目的在网络空间聚集的粉丝团体令应援集资得以产生,从明星演唱会的灯牌标语到写字楼的外墙广告,不一而足。这些不菲的开支均来自粉丝集资及买单冲动,产生了一系列应予关注的社会问题。如“应援”资金流向不透明、资金管理者圈钱跑路;低龄“打赏”、巨额“打赏”引发纠纷;“黄牛”“私生饭”等侵犯隐私、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挑战道德及法律底线等。

  读懂裁判规则响应法官倡议

  对于诸多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通过审理一系列涉及网络言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公民的言论自由应以尊重他人合法权利为限,任何自然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均受法律保护;公众人物对社会评论的容忍义务以人格尊严为限;自媒体的侵权责任程度应综合考虑自媒体的言论传播范围及影响力;饭圈“黑话”“影射”亦构成侵权;为网络侵权言论求“打赏”构成违法所得的,法院可予以收缴;特定情况下对明星粉丝的侮辱亦构成对该明星的侮辱;公众人物应对就其业务能力的合理批评予以容忍等。

  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各方力量联动,共同培育健康用网文化,共筑清朗网络空间。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姜颖建议,依法审理案件,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加强诉源治理与多元调解工作;加强司法公开,引起青少年对司法审判的关注为青少年依法上网、文明发言提供正确引导,培育健康用网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青少年综合素质,强化法治教育、美学教育;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营造清朗空间,鼓励高质量文艺创造,引领正确文明导向。

  《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应当坚持依法管网,持续深入打击数据造假、暗刷流量、恶意炒作、不正当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网上不良信息的管理机制。互联网平台应当坚持依法办网,完善网络用户信息审核和内容发布机制,加大对营销号、僵尸号、网络水军等用户的监测和审查力度,妥善运用删除、屏蔽、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机制和新技术手段,督促网络用户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对不当言论及时予以干预和制止。青少年作为主要网络用户应当坚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理性辨别网络信息,理智发表网络言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文艺工作者应当崇德尚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带头抵制低俗庸俗媚俗,对互联网上的侮辱诽谤、攻讦造假、恶意炒作营销等违法失德行为表明正确的态度立场,自尊自重、自珍自爱,为粉丝树立健康向上的榜样。

  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在通报会上发布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共筑清朗网络空间》倡议书,提出五点倡议:倡导网络言论发布者承担话语责任,对网络言论失范行为坚决说“不”;倡导广大网络用户拒绝网络暴力,依法上网、理性发声;倡导文艺工作者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引导粉丝群体理智追星;倡导网络服务提供者生产有品质、符合人民多元需求的鲜活的文化产品,为优质内容提供更加友好和便捷的传播渠道;倡导全社会形成维护公序良俗、树立良好风尚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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