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好在哪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2)

  这个制度的创造性在于,它是中国共产党为人类探索更好社会制度所提供的中国方案。西方一些人认为,西方制度是实现现代化的唯一选择,是普世的制度模式。历史终结论者则宣称,资本主义自由民主制度是“人类意识形态进化的终点”和“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新中国70年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一个真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是只有选择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路,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制度,开创具有本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成功,就是有力证明。“中国之治”及其展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向世界展示了现代化道路的多样性、人类文明的丰富性以及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可选择性,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全新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

  看一个制度好不好、优越不优越,应当从政治上、大的方面去评判和把握,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更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的国家制度。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衡量政治制度“八个能否”的标准,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13个方面凝练概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体现了“八个能否”的衡量标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很重要的在于我们党把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建设,及时把成功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使我国国家制度既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很重要的还在于这个制度从来不排斥任何有利于中国发展进步的他国国家治理经验,而是博采众长,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能够在自我完善和发展中长期保持和不断增强自己的优越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推动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习近平同志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我国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之中,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之中,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实践之中,是服务全体人民、保障全体人民根本权益的制度,而不是为某一个特定阶级、特定集团利益服务的制度。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区别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运行、不断完善、巩固发展的基础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的国家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的发展成就和治理成就举世瞩目。从一穷二白到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从人民温饱不足到进入世界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物资短缺到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从封闭半封闭到参与全球治理,从世界体系边缘到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经历如此巨变,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从根本上说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集中到一点,就是这个制度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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