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莒县县内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6.在莒县所辖区域范围内连续任职满6年(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1月25日)、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为1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室。
应聘人员如实填报报名推荐表,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择优推荐(加盖公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2019年莒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和《2019年莒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文件和无违纪违法犯罪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6室报名。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都要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招聘计划取消。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中存在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