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在即,大批旅客踏上回家路。记者近日走访郑州东汽车站、郑州中心汽车站发现,旅客在买汽车票时被搭售1元、2元乘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华社播发相关报道后,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具体办法。(1月15日新华社)
卖汽车票搭售保险,这并非春运才有的现象,就算在平时,一些汽车站卖汽车票搭售保险的现象也较为常见,但在春运期间,因为客流量大,旅客也急于购票回家,一些汽车站售票员抓住旅客的心理,让搭售保险的现象变得更为严重。实际上,汽车票本身就含有保险,交通部门和银保监会联合规定,由运营公司投保,每张车票最低含有保额40万。而购票时购买的人身保险,是一种自愿的补充险,但售票员不经询问就绑定销售保险,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对于这一“行业乱象”,不能只有被动整改,要看到,既然卖汽车票搭售保险在一些汽车站成了普遍现象,可见已经成了“潜规则”,至少得到了领导与单位的“默许”。涉事单位自查自纠,就可能只会是隔靴搔痒,甚至可能只不过是一种“危机公关”,是敷衍塞责,是在应付媒体与公众,这样就难以真正整改,问题也就难以被真正解决。
在春运期间,要保障春运安全,保护每位旅客的合法权益,就需要让公众回家的路上少一些卖汽车票搭售保险这样的“出行套路”。而这样的春运“出行套路”并不少,一些不法分子意图在春运期间浑水摸鱼、趁火打劫,这样的“出行套路”是五花八门、花招不断,比如像不法“黑车”+“黄牛”揽客、恶意抢票软件陷阱等等。加强对春运“出行套路”的打击力度,保障春运安全,保护好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这化解的是春节期间返乡公众的“出行梗阻”,也是在打通与破解“民生梗阻”。 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