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运用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开展教育。利用黄帝陵、兵马俑、延安宝塔、秦岭、华山等中华文明、中国革命、中华地理的精神标识和自然标识,通过宣传展示、体验感受等多种方式,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游览观光之中。挖掘秦岭文化内涵,展示中华民族的祖脉、中央水塔的价值,激发人们保护秦岭、热爱秦岭的热情。深入发掘旅游景区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等蕴含的丰富精神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品质。依托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科学工程、“三线建设”工业遗迹等,打造一批展现新时代陕西风采的主题教育基地。
四、营造浓厚氛围
24.加强媒体宣传。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要聚焦爱国主义主题,利用重要版面、时段和频率,推出有深度、有温度的鲜活报道。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广泛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开展生动活泼网上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落实“千媒万屏”计划,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25.做好先进典型宣传。结合最美奋斗者、时代楷模、三秦楷模、最美人物、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劳动模范、三秦工匠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向先进模范学习活动,讲述先进人物的感人故事。创办“三秦楷模发布厅”,推出先进人物,展示他们爱国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健全“三秦楷模”和道德模范礼遇帮扶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典型、关爱典型的鲜明导向。
26.强化文艺熏陶。把爱国主义纳入当代文学艺术创作工程和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爱国主义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影视剧、舞台剧、歌曲等艺术创作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文学陕军”、“西部影视”等品牌作用,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挖掘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展示陕西特点的爱国主义精品力作。
27.倡导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国民心态。积极倡导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通过“国风秦韵”、“了解中国从陕西开始”等品牌,推动陕西文化走出去。持续推进陕西新形象建构与传播,积极培养海纳百川、开放包容的胸襟。依托丝博会暨西洽会、丝路万里行、中欧班列长安号等,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人文交流、文明对话。
28.加强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个方面,体现到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英雄烈士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建设普法线上平台,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严惩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
29.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不断夯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要对标对表,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做爱国主义的坚定弘扬者和实践者。
30.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凝聚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建立完善爱国主义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供经费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残联、侨联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组织动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到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讲述亲身经历,弘扬爱国传统。
31.注重教育成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有针对性推动爱国主义教育项目化。综合运用学习交流、理论研讨、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动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向深度广度拓展。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评价体系,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