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盘根错节的校园网贷:利滚利、恐怖催债

原标题:揭秘盘根错节的校园网贷:利滚利、恐怖催债……

揭秘盘根错节的校园网贷:利滚利、恐怖催债

2019年末,南充顺庆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校园贷案件。省高院供图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李智

被“校园贷”看似门槛低、套现快的表象迷惑,有的大学生尝试贷款,谁知原本借款几万元,利息却像雪球越滚越大,最后竟面临几十万元的高额还款……

无力还款后,面对恐怖催债,受害学生无力招架,甚至萌发轻生念头。校园贷,给高校带来了诸多不和谐因素。

但谁曾想到,发放“暴利校园贷”的人,不是社会青年、也不是黑社会,而是同年龄段的大学生……

校园贷究竟是怎么回事?利滚利达到何种程度?学生面临怎样的暴力催债?由封面新闻联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出的法治宣传栏目《看法》第一期,首先聚焦备受社会关注、危害性极大的“校园贷”。

大学生创业

把“高利贷”当作致富门路

今年24岁的小夏、26岁的小陈均为成都一高校学生,而23岁的小刘,是安徽一高校计算机学院学生。

三人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广告,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采用周息20%-30%以上的超高利息,超出国家允许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的43倍以上,堪称暴利。

三人通过不特定人放贷,采取预先扣除利息、打双倍借条,并通过支付宝或银行卡走虚假双倍借款流水、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互相推送平账等方式,大肆非法获利。

三人被抓后供述,他们竟然把“校园贷”作为大学生创业致富的门路。

2017年9月,苦于无钱周转的南充一高校大一学生小王,被一个备注名为“顾佳为”的人请求添加好友,得知对方是上海从事贷款业务的人员。因自己对校园贷有所关注,加上有借贷需求,小王如实告知了自己的学生身份和还款能力,并联系上了从事校园贷的小夏。

大学生入坑

借款利滚利最后无力偿还

在通过身份审核后,小夏以周息30%的高额利息,向小王发放“贷款”。而在小王无力偿还借款时,又将其推送给其他借贷平台,让他挖东墙补西墙,在其他网贷平台继续借款,以偿还借款。

从2017年9月至12月,小王的“贷款”总金额以滚雪球的方式,迅速增长至几十万元。

当年12月,小王被迫到成都一酒店商谈还钱一事,并出具借条金额共计63万余元,其中小夏2万元,小陈10万元,小刘14万元。

警方调查显示,除向小王发放“高额利息”贷款外,小陈又以同样的方式,向成都另一名大学生发放贷款1.5万元,走4.4万元的虚假借款流水并打4.4万元的借条,口头约定一个月后按期归还2.2万元,逾期则按4.4万元还款。

后来,这名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但小陈对之前的口头约定不予认可,要求对方按照借条及转账记录偿还4.4万元。最终,借款人被迫支付还款2.34万元。

进校园庭审

让“校园贷”套路无所遁形

7月13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这起“校园贷”案件在西华师范大学依法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夏、小陈、小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用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相互推送平账等“套路贷”方式,骗取他人财物,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小刘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小夏、小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主审法官发现,一些高校学生对“校园贷”不了解,没有认识到“校园贷”的严重危害。在校学生加入非法放贷行业及堕入“校园贷”陷阱的情况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严重刑事案件。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和参加旁听的同学进行了交流,对校园贷的形式、危害进行现场讲解,帮助大家辨别“校园贷”、远离诱惑。法院还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提醒高校防范校园贷。

向不法“校园贷”说不

打好“打击、保护、教育”组合拳

据了解,针对很多“校园贷”狡猾地利用“滞纳金”“服务费”“中介费”等专业名词设置陷阱,2018年以来,南充两级法院先后与公安、检察、监察等展开联合调研12次,有针对性地与金融、教育、工商等政府各相关部门召开碰头会1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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