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法院指派联络专员,每月至少3次与各部门交流工作情况,解决协作配合中的问题,推动建立立体化、信息化、社会化的“校园贷”风险预警监测体系。
自2018年以来,法院与2000余名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家长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选派13名员额法官定点联系辖区内13所大中专学校,收集学生对校园贷最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开展“校园贷”“套路贷”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53次,并在高校设置举报箱,鼓励学生积极举报有关“套路贷”“校园贷”线索。
2020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规定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进一步打击“校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