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解除紧急防汛期

  8月8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自8月8日10时起,解除我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同时,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Ⅱ级。

  当前,我省长江、淮河干流水位持续回落,巢湖中庙站水位已落至保证水位以下,主要防洪工程安全运行,全省防汛抗洪形势总体趋稳。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及时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继续全力做好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提前做好防台风工作,严密防范局地强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城市内涝、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洪水等灾害,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王弘毅 王恺)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heiqu.com/d47da4c968c02621a138647e55c507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