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自8月8日10时起,解除我省长江、淮河、巢湖流域相关地区紧急防汛期。同时,将防汛Ⅰ级应急响应调整至Ⅱ级。
当前,我省长江、淮河干流水位持续回落,巢湖中庙站水位已落至保证水位以下,主要防洪工程安全运行,全省防汛抗洪形势总体趋稳。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及时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继续全力做好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提前做好防台风工作,严密防范局地强降雨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山洪、城市内涝、中小河流、中小水库洪水等灾害,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王弘毅 王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