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要注意一个点就是:Redis 事务不支持检查那些程序员自己逻辑错误。例如对 String 类型的数据库键执行对 HashMap 类型的操作!
我很赞同 Redis 作者的想法:首先,MySQL 和 Redis 的定位不一样,一个是关系型数据库,一个是 NoSQL。
MySQL 的 SQL 查询是可以相当复杂的,而且 MySQL 没有事务队列这种说法,SQL 真正开始执行才会进行分析和检查,MySQL 不可能提前知道下一条 SQL 是否正确。所以支持事务回滚是非常有必要的~
但是,Redis 使用了事务队列来预先将执行命令存储起来,并且会对其进行格式检查的,提前就知道命令是否可执行了。所以如果只要有一个命令是错误的,那么这个事务是不能执行的。
Redis 作者认为基本只会出现在开发环境的编程错误其实在生产环境基本是不可能出现的(例如对 String 类型的数据库键执行 LPUSH 操作),所以他觉得没必要为了这事务回滚机制而改变 Redis 追求简单高效的设计主旨。
所以最后,其实 Redis 事务真正支持原子性的前提:开发者不要傻不拉几的写有逻辑问题的代码!
参考资料:《Redis 设计与实现》、《Redis 源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