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集会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集会会议抉择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五条第三款。
二、删去第十二条第五项。
本抉择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按照本抉择作修改后,从头发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批改本)(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集会会议通过�1996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宣布 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集会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集会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抉择》批改)
目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拍卖标的
��第三章�拍卖当事人
����第一节�拍卖人
����第二节�委托人
����第三节�竞买人
����第四节�买受人
��第四章�拍卖措施
����第一节�拍卖委托
����第二节�拍卖通告与展示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节�佣金
��第五章�法令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类型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掩护拍卖勾当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拟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举办的拍卖勾当。
��第三条�拍卖是指以果真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可能工业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交易方法。
��第四条�拍卖勾当该当遵守有关法令、行政礼貌,遵循果真、公正、合理、厚道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认真打点拍卖业的部分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视打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当局和设区的市的人民当局认真打点拍卖业的部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视打点。
第二章�拍卖标的
��第六条�拍卖标的该当是委托人所有可能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可能工业权利。
��第七条�法令、行政礼貌克制交易的物品可能工业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第八条�依照法令可能凭据国务院划定需经审批才气转让的物品可能工业权利,在拍卖前,该当依法治理审批手续。
��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该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打点部分依法判断、许可。
��第九条�国度行政构造依法充公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凭据国务院划定该当委托拍卖的,由工业地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当局和设区的市的人民当局指定的拍卖人举办拍卖。
��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充公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合用前款划定。
第三章�拍卖当事人
��第一节 拍卖人
��第十条�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勾当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需经地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认真打点拍卖业的部分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打点部分申请挂号,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设立拍卖企业,该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成本;
��(二)有本身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事恋人员;
��(四)有切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令划定的拍卖业务法则;
��(五)切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成长的划定;
��(六)法令、行政礼貌划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拍卖企业策划文物拍卖的,该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成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常识的人员。
��第十四条�拍卖勾当该当由拍卖师主持。
��第十五条�拍卖师该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档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常识;
��(二)在拍卖企业事情两年以上;
��(三)品行精采。
��被解雇公职可能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可能因存心犯法受过刑事惩罚的,不得接受拍卖师。
��第十六条�拍卖师资格查核,由拍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经查核及格的,由拍卖行业协会发给拍卖师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拍卖行业协会是依法创立的社会集体法人,是拍卖业的自律性组织。拍卖行业协会依照本法并按照章程,对拍卖企业和拍卖师举办监视。
��第十八条�拍卖人有官僚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历和瑕疵。
��拍卖人该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第十九条�拍卖人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负有保管义务。
��第二十条�拍卖人接管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该当为其保密。
��第二十二条�拍卖人及其事恋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本身组织的拍卖勾当,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二十三条�拍卖人不得在本身组织的拍卖勾当中拍卖本身的物品可能工业权利。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拍卖人该当凭据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凭据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第二节�委托人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可能工业权利的国民、法人可能其他组织。
��第二十六条�委托人可以自行治理委托拍卖手续,也可以由其署理人代为治理委托拍卖手续。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该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历和瑕疵。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存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令可能凭据国务院划定需要评估的,该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照评估功效确定拍卖标的的保存价。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该当向拍卖人付出约定的用度;未作约定的,该当向拍卖人付出为拍卖支出的公道用度。
��第三十条�委托人不得参加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三十一条�凭据约定由委托人移交拍卖标的的,拍卖成交后,委托人该当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第三节�竞买人
��第三十二条�竞买人是指介入竞购拍卖标的的国民、法人可能其他组织。
��第三十三条�法令、行政礼貌对拍卖标的的交易条件有划定的,竞买人该当具备划定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可以自行介入竞买,也可以委托其署理人介入竞买。
��第三十五条�竞买人有权相识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磨练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
��第三十六条�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第三十七条�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勾串,损害他人好处。
��第四节�买受人
��第三十八条�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第三十九条�买受人该当凭据约定付出拍卖标的的价款,未凭据约定付出价款的,该当包袱违约责任,可能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该当付出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该当付出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该当补足差额。
��第四十条�买受人未能凭据约定取得拍卖标的的,有官僚求拍卖人可能委托人包袱违约责任。
��买受人未凭据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该当付出由此发生的保管用度。
第四章�拍卖措施
��第一节�拍卖委托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可能工业权利,该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可能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他资料。
��第四十二条�拍卖人该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举办核实。拍卖人接管委托的,该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条约。
��第四十三条�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举办判断的,可以举办判断。
��判断结论与委托拍卖条约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官僚求改观可能清除条约。
��第四十四条�委托拍卖条约该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可能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存价;
��(四)拍卖的时间、所在;
��(五)拍卖标的交付可能转移的时间、方法;
��(六)佣金及其付出的方法、期限;
��(七)价款的付出方法、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两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节�拍卖通告与展示
��第四十五条�拍卖人该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宣布拍卖通告。
��第四十六条�拍卖通告该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所在;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所在;
��(四)参加竞买该当治理的手续;
��(五)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拍卖通告该当通过报纸可能其他新闻前言宣布。
��第四十八条�拍卖人该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察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日。
��第三节�拍卖的实施
��第四十九条�拍卖师该当于拍卖前公布拍卖法则和留意事项。
��第五十条�拍卖标的无保存价的,拍卖师该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拍卖标的有保存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达保存价时,该应价不产生效力,拍卖师该当遏制拍卖标的的拍卖。
��第五十一条�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可能以其他果真暗示买定的方法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五十二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该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三条�拍卖人举办拍卖时,该当建造拍卖笔录。拍卖笔录该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该当由买受人签名。
��第五十四条�拍卖人该当妥善保管有关业务策划勾当的完整帐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划定的帐簿、拍卖笔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卖条约终止之日起计较,不得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条�拍卖标的需要依法治理证照改观、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该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质料,向有关行政打点构造治理于续。
��第四节�佣金
��第五十六条�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高出拍酿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凭据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用度;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公道用度。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划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高出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凭据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合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划定。
第五章�法令责任
��第五十八条�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六条的划定,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可能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可能工业权利的,该当依法包袱责任。拍卖人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可能工业权利没有所有权可能依法不得处分的,该当包袱连带责任。
��第五十九条�国度构造违反本法第九条的划定,将该当委托工业地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当局可能设区的市的人民当局指定的拍卖人拍卖的物品擅自处理惩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以行政处分,给国度造成损失的,还该当包袱抵偿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的划定,未经许可挂号设立拍卖企业的,由工商行政打点部分予以取缔,充公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划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抵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表白不能担保拍卖标的的真伪可能品质的,不包袱瑕疵包管责任。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抵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可能该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较。
��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工业损害请求抵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和其他法令的有关划定。
��第六十二条�拍卖人及其事恋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的划定,参加竞买可能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打点部分对拍卖人给以告诫,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划定,拍卖人在本身组织的拍卖勾当中拍卖本身的物品可能工业权利的,由工商行政打点部分充公拍卖所得。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划定,委托人参加竞买可能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工商行政打点部分可以对委托人处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划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勾串,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该当依法包袱抵偿责任。由工商行政打点部分对参加恶意勾串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加恶意勾串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章第四节关于佣金比例的划定收取佣金的,拍卖人该当将超收部门返还委托人、买受人。物价打点部分可以对拍卖人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委托拍卖可能介入竞买的,合用本法。
��第六十八条�本法施行前设立的拍卖企业,不具备本礼貌定的条件的,该当在划定的期限内到达本礼貌定的条件;过时未到达本礼貌定的条件的,由工商行政打点部分注销挂号,收缴营业执照。详细实施步伐由国务院另行划定。
��第六十九条�本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