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新股发行将主导明年A股IPO��场(3)

  在完成首次募资后,创业板再融资功能还仅仅停留在只能通过定向发行公司债进行。由于创业板再融资管理办法和操作细则始终未出台,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却一直无法实现。而在创业板开板4年后,创业板再融资已经渐行渐近。但由于设置了多个前提条件,创业板再融资注定不是所有人的游戏。

  证监会曾针对创业板再融资问题表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创业板再融资规则,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再融资机制,满足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融资需求。

  近日有消息称,创业板再融资管理办法有望推出。据悉,针对创业板公司再融资,其管理办法中明确了五个“一般条件”。第一,最近两年盈利(扣非孰低原则);第二,最近两年根据章程实现现金分红;第三,资产负债率高于45%;第四,募投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效果和进度与披露的基本一致,募投资金不得用于理财;第五,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不能参与认购。同时,再融资管理办法还拟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其具体条件分别为,单次发行不超过5000万元且不超过净资产10%;股东大会一次决策,多次发行;审核简化,15日做出核准与不核准的决定;12个月内总融资额不能超过净资产的10%,若超过则不能使用该程序。该小额快速若向大股东、前10股东、董监高配售,上市公司可自主销售,可不用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截止目前,创业板共有355家公司实现上市,其中不少公司有再融资需求,但由于创业板再融资管理办法中设定了多条硬性条件,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可以使用再融资功能。比如在五个一般条件中,仅资产负债率高于45%一条,就将九成创业板公司拒之再融资门外。

  据统计,截止2013年三季度末,创业板335家上市公司中仅有32家资产负债率高于45%,其中最高的鸿特精密资产负债率为59.76%。同时,考虑到最近两年盈利,满足的公司进一步减少至29家。而就在这29家公司中,也不是都可以实施再融资。其中,募投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同样是创业板公司面临的一道槛,莱美药业蓝英装备德威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都存在募资未完全使用的情况。如此来看,五个一般条件的设定注定了创业板再融资只是少数人的游戏。(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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