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陈碧园)为赚钱当起黑客,让游戏公司服务器瘫痪一个多小时。近日,经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审判处骆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而充当“网络打手”的凌某也因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据悉,这是浙江省台州市首例DDOS破坏网游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2019年1月,台州某智能科技公司陆续接到了不少游戏玩家投诉,反映在玩游戏时出现频频掉线等状况。该公司负责人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从2019年1月11日开始,公司的网页服务器、游戏服务器等20余台服务器无故遭到不明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256次。这些攻击让用户无法登录,造成大量用户流失,仅一台服务器上受影响的注册用户人数就有近2万人,给公司造成了巨额损失。为了应对攻击,公司专门花费5万多元购买DDOS防护包,但效果并不显著。
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通过调取该公司IP数据显示,2019年1月14日,公司服务器系统崩溃达1小时15分。
经查,被告人骆某一直对网络知识有着浓厚兴趣,读大学一年级的时候,骆某就通过自学掌握了IT知识与技能,顺利考取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师证书。因为头脑灵活,骆某在校期间还多次被评为“创业知青”。2018年大学毕业后,骆某被安吉某科技公司聘任总经理一职,收入不菲。工作之余,骆某长期沉溺于网络,钻研黑客技术。其间,他发现一些论坛、QQ群等平台会发布攻击网站、买卖攻击流量等信息,便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骆某开始接受“客户”的雇用,从事网络攻击接单,并尝到了一些甜头。
2019年1月,骆某以每小时300元的价格从“客户”处接单,要求攻击台州市某智能科技公司网站,把服务器IP“打死”。骆某接单后,通过他原先加入的QQ群发单,将业务转包给同样懂得DDOS攻击技术的凌某(网名“黑猫”)等人从中赚取差价。
在接下该笔业务之前,无业在家的凌某与“小害虫”“天客”(网名,另案处理)等人合谋通过DDOS网络攻击服务器赚钱。三人建立了专门的QQ群,交流DDOS网络攻击技术。为承接攻击服务器业务,凌某等人合租了一台中控服务器,抓“肉鸡”(即黑客通过黑客扫描软件,将木马程序秘密植入防护能力较弱的计算机,进行“后门控制”,盗取最高管理权限)、通过域名把木马解析到服务器等。2019年1月14日,凌某等人使用DDOS黑客攻击技术,轮流攻击上述公司服务器,致使该公司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