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称《建议》)公布。《建议》对金融领域发展做出若干部署,全文共16次提及“金融”,17次提及“投资”,另外共有32字关于资本市场的表述。在60个小节中,金融与投资相关内容各集中在一个小节,并在文中其他部分多次涉及。
《建议》与金融领域相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在“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工作部署中,《建议》提出以下几点: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推进金融双向开放。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除此之外,《建议》其他部分也多处提及金融行业的发展,例如:
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部分,强调了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部分提到: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建议》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提出,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与此呼应,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方面,《建议》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建议》还提到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绿色金融;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维护金融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方面。
对于投资领域,《建议》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部分也有“拓展投资空间”的工作部署,具体分为以下几点:
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农业农村、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短板,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支持有利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川藏铁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水网、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星际探测、北斗产业化等重大工程,推进重大科研设施、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送电输气、沿边沿江沿海交通等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
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
在对外开放方面,《建议》还提到,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营造以人民币自由使用为基础的新型互利合作关系等方面。
纵览全文,建议稿由15个部分构成,分为三大板块。
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第一、第二两个部分,主要阐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二板块为分论,总体上按照新发展理念的内涵来组织,分领域阐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安排了12个部分,明确了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国内市场、深化改革、乡村振兴、区域发展,到文化建设、绿色发展、对外开放、社会建设、安全发展、国防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思路和重点工作,作出工作部署。
第三板块为结尾,包括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阐述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