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新形式,开论坛传播黑客技术教程?最

架设黑客论坛网站,传播黑客技术教程及黑客软件,利用收取注册费用非法获利。今天记者到北京海淀警方了解到,这起开设黑论坛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告破,关某、宋某某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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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海淀公安分局警务支援大队在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个黑客论坛平台。这类平台通过收取注册会费的方式吸纳会员,会员能从该论坛网站下载大量黑客工具和黑客教程,为黑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海淀分局立即组织警务支援大队、双榆树派出所会同市局网安总队成立专案组侦查,同时公安部将此列为部督案件。专案组民警检查该黑客论坛,固定了论坛提供黑客软件和黑客技术教程下载服务的证据。

经侦查发现:只要按照论坛要求花费99元、199元不等的费用,就可成为该论坛的正式会员,就能下载、使用论坛提供的黑客技术教程及黑客软件。

经过两个月侦查摸排、进行网络勘察,民警查清该论坛由嫌疑人关某和宋某某二人负责。9月20日,专案组于兵分两路赶往广西宾阳和山东济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嫌疑人关某和宋某某抓获。

嫌疑人关某称,自己和宋某某是朋友,两人具有一定的网络技术能力,便商量通过架设黑客论坛网站收取注册会员会费,他们以此非法牟利十余万元,所得资金二人已平分用于日常花销。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

海淀警方提醒大家,随着国家对网络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刑法修正案(九)》增设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有针对性地对尚处于预备阶段的网络犯罪行为独立入罪处罚。第287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此案嫌疑人就是开设网站传授黑客犯罪技术和工具,并大量获利,属于情节严重。虚拟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要妄图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利益,破坏正常的网络秩序,否则警方将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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