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加油员通话,熊某加完油开溜的理由是一个接着一个。后来,看到双方实在沟通不下去,民警只好接过电话继续与熊某交谈。然而,民警无论怎么规劝,熊某的态度就是没有变化,依然声称是加油员赵伟让他离开的。
    “加完油要给钱是常识。再啷个误解,也不可能把工作人员的话误解成不要钱。何况,工作人员后来又在喊你停车,甚至那个站长跑过去拦你的车!你要是坚持不付账,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后来,民警说出这句话,熊某干脆挂断了电话,拒绝与民警沟通。
    “我们查了熊某的加油信息,发现他是我们的VIP会员,在我们加油站已经加了多次的油。”当事加油站站长肖万勇介绍,钱虽然没有多少,但熊某的行为实在令人气愤。
    结果 幡然醒悟恳求加油站原谅
    多次沟通无果,沙坪坝区110快处队民警将案件移交给了渝碚路派出所处理。谁也没有想到,一个多小时以后,熊某可能是认识到了逃单的严重性,不再坚持拒绝付账。
    摆事实,讲道理。在派出所民警的工作下,熊某后来在电话里表示愿意付账,并恳请加油站原谅。
    最终,加油站方面与熊某达成协议,熊某在2月24日前往加油站付款,双方达成和解。
    “如果顾客身上没带钱,可以跟我们说。有一次,一名顾客加完了400块钱的油之后,发现身上只带了200块钱。当时,我们允许他先付200,他当天晚上就把钱拿来给我们了。”加油员赵伟告诉记者,人与人之间讲究的是一个相互理解。多亏民警多次做工作,要不然,按照公司的规定,她必须自掏腰包垫付这逃单的290元,“现在非常高兴,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民警提醒,希望市民诚信守法,不要吃霸王餐、加霸王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