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尚�(2)

  尚�遥何颐且酝�考虑区块链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更多还是从版权保护角度出发,做存证应用。但是存证只能证明价值,很难产生价值,存证不是目的,更不是终点,让版权发挥最大价值才是商业化发展方向。因此从商业化价值的角度来看,有两个方向可以率先产生经济收益。

  一个方向是基于区块链的文化产品分发。在文化产品的分发传播过程中,打破中心化,让文化产品的所有参与方都按付出获得相应的回报,这样才能把文化产品的价值最大化,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服务方还是版权方,都可以产生收益。

  第二个是围绕版权保护的法律服务产品。文化产业侵权事件高发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维权成本太高。取证难、诉讼过程复杂、侵权损害难以计算,所以很多被侵权者往往选择了妥协或者放弃维权,从而助长了侵权者更加肆无忌惮。而基于区块链的版权保护一体化方案,可以极大地降低取证、诉讼、判决各环节的成本,让维权更加便捷高效。

  《证券日报》:您也提到版权保护成为不少区块链企业共同看好领域,也有人质疑某些项目为“假项目”、“伪应用”,认为现阶段区块链技术只是理论存在,并不能充分落地于实际版权保护场景中。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尚�遥褐�所以大家有质疑,其实是大部分团队只关注了自己的需求,而没有考虑到上下游的需求。版权保护这个赛道,绝大部分团队都在做存证,而存证是很难独立产生价值的,没有价值,自然会被市场所质疑。

  就像我之前的回答,版权领域最快产生市场价值的两个方向是基于区块链的文化产品分发和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一旦有基于这两个方向上的产品或者团队做出了市场价值,这种质疑便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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