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阎宏博士的《JAVA与模式》一书中开头是这样描述原型(Prototype)模式的:
原型模式属于对象的创建模式。通过给出一个原型对象来指明所有创建的对象的类型,然后用复制这个原型对象的办法创建出更多同类型的对象。这就是选型模式的用意。
原型模式的结构原型模式要求对象实现一个可以“克隆”自身的接口,这样就可以通过复制一个实例对象本身来创建一个新的实例。这样一来,通过原型实例创建新的对象,就不再需要关心这个实例本身的类型,只要实现了克隆自身的方法,就可以通过这个方法来获取新的对象,而无须再去通过new来创建。
原型模式有两种表现形式:(1)简单形式、(2)登记形式,这两种表现形式仅仅是原型模式的不同实现。
简单形式的原型模式 这种形式涉及到三个角色:
(1)客户(Client)角色:客户类提出创建对象的请求。